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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男子偷骑价值上万高档自行车 辩称延迟归还
  • 时间:2015-08-04
  • 28岁的张某有一份稳定的工作和不菲的收入,但他把自行车送修时,竟以试骑的名义将修车铺一辆价值1.38万元的自行车骑走,当得知修车铺报警后,张某又自作聪明地试图把车子寄回去,没想到写错地址。昨天,张某因涉嫌盗窃罪在房山法院出庭受审。

      偷骑高档自行车

      张某曾因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于2009年11月被丰台法院判处拘役7个月。

      检方指控称,2014年9月2日,张某到房山良乡镇南关京典自行车店修理所骑自行车,随后以试骑为名将店内一辆佳能戴尔牌休闲车偷偷骑走,店主贾某报案。民警确定张某为嫌疑人后,找到张某母亲询问其去向。张某于同年10月将涉案自行车以快递方式邮递给该车行,但因写错地址,该车邮寄到良乡的另一自行车专卖店。今年1月9日,民警在良乡捷安特自行车专卖店内找到涉案自行车,经鉴定价格为1.38万元。张某被抓后,其母与贾某达成和解协议,赔偿贾某1.4万元。

      自称只是晚还车

      因为此前办理了取保候审,昨天上午,张某自行来到房山法院等候受审,其家人并没有前来旁听。穿着牛仔短裤黑T恤的张某神情轻松,因为他表示认罪,法庭决定对其适用简易程序。但在接下来的庭审过程中,张某一直辩称自己并非有意要偷车,只是因为试骑当晚自己出了交通事故,才耽误了还车。

      张某说,事发当天,他从南三环洋桥的家中骑车到良乡时已是晚7点左右,“后来赶上下雨,我就去路边一个车行躲雨,顺便让他们给我换下车胎。”张某说,在等候换胎的过程中,店员向其推荐了两款自行车,“我分别试骑了一下,第一次试完后把车还了,第二次出来试车就没还。”对于没及时还车的理由,张某自称是因为当天试车路上和一辆小轿车相撞,“我手破了,所以先去医院了,在医院处理完伤口已经是晚上9点多,我估计那家店已经关门,就直接回家了。”张某说,第二天他的伤口感染,因此之后几天也没能亲自去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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