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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侯马市太行村镇银行违法批量办理异地票据业务被罚50万元
  • 时间:2016-12-22
  •  千龙网北京12月19日讯  近日,中国银监会发布的临银监罚决字[2016]1号行政处罚书显示,因违法批量办理异地票据业务,侯马市太行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两名责任人被处罚。

      行政处罚书显示,2015年3月至2016年2月期间,在未向监管部门报备的情况下,侯马市太行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介公司合作,违法批量办理异地票据业务,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款“违反规定从事未经批准或者未备案的业务活动的”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五款“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二款“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和第三款“取消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的任职资格,禁止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临汾银监分局给予侯马市太行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5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503万元;取消孟成良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五年;给予张勇警告。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6年6月23日。

    来自: 千龙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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