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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步一个脚印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 时间:2015-07-26
核心提示 2014年6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部署推进四项改革试点以来,上海、广东、吉林、贵州、海南、青海和湖北等第一批7个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市,将顶层设计与实践探索相结合,以“开弓没有回头箭”的态势协同挺进深水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迈出关键一步。 7月23日至24日,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在上海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进一步坚定信心和决心,总结借鉴上海等地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经验,深入推进改革试点,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符合司法规律的司法体制,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谈改革 试点工作强信心增经验 孟建柱指出,完善司法责任制等四项改革,是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的基石,对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具有决定性影响。 一年多来,上海等7个省市在党委、政府领导下,把中央精神和本地实际结合起来,精心制定试点方案,全力推进试点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通过改革,政法干警思想观念发生了可喜变化,早改早发展、早改早受益的共识逐步形成,优秀人才向办案一线流动的趋势开始显现,办案质量和效率明显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逐步提升,试点地区在受理、审结案件数量明显上升的同时,上诉率下降。 实践证明,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完善司法责任制等四项改革的方向是正确的,实际效果总体上是好的,这为我们进一步推进改革,增强了信心,提供了宝贵经验。希望其他省区市认真学习借鉴7个省市的经验,结合本地实际,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制定完善实施方案,积极稳妥开展好试点,确保改革一步一个脚印地扎实推进。 谈关系 改革之间需统筹共提升 孟建柱指出,完善司法责任制等四项改革和相关改革关联度高、耦合性强。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的一系列改革部署,妥善处理好四项改革和其他改革的关系,统筹推进四项改革和相关改革,提升整体效能。 他指出,今年5月正式实施立案登记制改革后,立案数大幅增长。要通过改革,进一步挖掘内部潜力,让有限的司法资源得到最有效的利用,努力在更高层次上实现公正与效率的平衡。 要坚持繁简分流,开展好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引导简单、小额民事案件通过简易程序快速办理,实现诉讼程序多样化、精细化。 要探索改革庭审方式,提高庭审质量和效率。 要积极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认罪、自愿接受处罚、积极退赃退赔的,可以探索通过简易程序结案,以提高司法效率,节约司法成本。 要发挥司法对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引导作用,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引导人民群众更多选择非诉讼渠道解决矛盾纠纷。 谈设计 顶层基层相结合求探索 孟建柱强调,要坚持顶层设计和基层创新相结合,中央层面加强顶层设计,同时充分发挥地方的积极性,鼓励地方层面在符合中央确定的改革方向、政策取向前提下,积极探索实践,创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使试点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中央政法单位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跟踪掌握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分类指导,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帮助试点地区解决遇到的问题,推动完善政策法律,确保试点工作沿着正确方向积极稳妥推进。 第一批试点省市要在前一阶段工作基础上,扩大试点范围,不断破解难题,进一步发挥好引领、示范作用。要从市、县两级试点转向省、市、县三级联动试点,形成以上率下、上下协调推进的局面。 第二批试点省区市要发挥好后发优势,学习借鉴第一批试点省市的成功经验,高起点、高水平地开展好试点工作。
谈人员 司法人员明权责增保障 孟建柱强调,要坚持法官检察官权责统一,遵循司法亲历性和权责一致性规律,进一步完善落实司法责任制,赋予法官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真正做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要主动适应完善司法责任制的要求,积极稳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进一步优化司法职能。要建立健全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进一步明确错案责任追究的标准和程序,增强操作性、可行性,促使司法人员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
孟建柱指出,深入推进改革试点,涉及司法人员切身利益,也倍受社会关注。要正确处理司法机关内部各类人员之间的关系,充分调动广大司法人员的积极性。法官检察官入职门槛高、办案任务重、承担责任大,司法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是司法工作的重要保障力量,都需要按照权责利相适应的原则,加强对他们的职业保障。要牢固树立改革大局观,引导广大司法人员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把着力点放在提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上,努力让人民群众获得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谈未来 改革试点敢碰硬求突破 孟建柱指出,随着改革试点工作不断深入,深层次问题不断显现。要坚持问题导向,敢于啃硬骨头,打攻坚战,着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推动试点工作实现突破性进展,取得预期成效。 要坚持员额制改革不动摇,按照司法规律配置司法人力资源,坚守中央确定的员额比例,规范入额程序和条件,在坚持政治标准基础上,突出对司法能力、办案业绩、职业操守的考核,使年轻业务骨干有入额机会,体现遴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让最优秀的人员来办案,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的司法队伍,提高法官检察官专业化、职业化水平。领导干部入额必须符合程序和标准,并同其他员额法官检察官一样办案,这样自己才有底气,干警才能服气。 会上,孟建柱还就进一步做好当前政法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各级政法机关按照中央政法工作会议部署,认真履行职责使命,如履薄冰、兢兢业业地做好每一天的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法律保障。 【评论】创更高水平社会主义司法文明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作了全面部署。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必须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 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时代的声音,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自我完善的需要。本次会议的主要任务就是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总结完善司法责任制等四项改革第一批试点工作情况,研究部署深入推进试点工作。 实践证明,改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自我发展、自我完善、自我修正的根本动力,只有坚持改革才能不断彰显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和先进性。 行百里者半九十。在前一阶段改革试点的基础上,今后的工作要着力解决改革试点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以突出重点,取得实效为根本,确保改革的目标、方向不动摇。 一年多的试点为我国当前的司法改革提供了宝贵的经验,更坚定了人们的改革信心与决心。下一阶段各地要在7省市经验的基础上,认真学习中央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制定详细操作方案,加强培训,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确保改革一步一个脚印地扎实推进。要坚持顶层设计和基层创新相结合,充分发挥地方积极性,鼓励在符合中央确定的改革方向、政策取向前提下,积极探索实践,创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司法改革是我国全面推进改革进程的一面旗帜。各级各地政法机关要站在时代进步的前列,深入推进改革试点工作,为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符合司法规律的司法体制创造经验,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努力创造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司法文明。